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Entrusted loans),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这里的贷款人(即受托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根据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知,商业银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一般委托贷款不包含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
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在现金管理服务中,受企业集团客户委托,以委托贷款的形式,为客户提供的企业集团内部独立法人之间的资金归集和划拨业务。
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受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代为发放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在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下的统计数据下的社会融资规模可以查询相关数据。